会议专题

论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矿产资源在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中主要有矿业权有偿取得、矿业权流转、矿产资源开发的行政监督管理等。但是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存在较多问题,主要有立法散乱,缺乏内部配合、矿业权取得和流转制度上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同时在行政监督管理上忽视经济手段的运用。在此基础上,需要创新立法与法律手段来有效完善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 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管理 立法完善

李磊

东北林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 150040

国内会议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