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机制构建的思考

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的严重生态破坏、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对人们的生存环境和我国的经济发展构成了巨大威胁,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将生态补偿机制引用到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中,构建完善的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机制已经迫在眉睫。本文在分析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理论及我国矿区生态环境补偿现状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机制的几点思考,以期促进我国矿区生态环境的有效补偿、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 矿区生态环境 矿产资源 法律机制

陈德敏 董正爱

重庆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0045

国内会议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