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矿业权性质之探讨

矿业权是一组权利的总称,探矿权和采矿权是其核心组成部分。探矿权和采矿权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此,不能从总体上界定矿业权的性质。从权利的主体、内容和客体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同于其他相关权利的特征。从性质上来看,探矿权是一种受特别法规制的用益物权,采矿权则难以归于传统民法上的物权、债权体系,是特别法上类似于物权的一种新型权利。

矿业权 探矿权 采矿权 用益物权

廖建凯

天津科技大学 法政学院,天津 300222

国内会议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