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疆环境生态资源法制建设的创新和完善
我区的环境生态资源法制建设在经历了20多年的风雨之路后,面对今天社会生活出现的众多新问题显示出了众多缺陷与不足。它迫切需要得到创新和完善,以备实现我区经济和环境的顺利协调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资源环境法制建设应该说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生态资源环境法制建设框架,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必须明确创新和完善的价值目标和基本途径,在参考和借鉴国内外环境法律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对我区生态资源环境法制建设进行创新和完善,促进我区生态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发展。
环境生态资源 法制建设 地方特色 立法完善
姜德鑫 杨晓腾
新疆财经学院 法学系,新疆 830012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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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