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流域生态补偿与地区经济发展--以张家口市赤城县为例

在我国,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都存在流域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流域生态补偿,简单地说,是出于对流域生态环境功能价值的认识和公平的理念,由流域生态环境利益的受益者通过某种模式弥补流域资源环境开发利用或保护流域资源环境而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受损者利益的过程。流域生态补偿与扶贫有着密切的联系。另外,它的建立对于流域下游地区的经济可持续性发展也是一种保证。本文以张家口市赤城县的情况为例,论述流域生态补偿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

惠益外溢 流域生态补偿 地区经济

任世丹

武汉大学 环境法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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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