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合作:现状、挑战及建议
区域环境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产物。本文以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合作为例,探讨区域环境合作的若干新问题。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在经济水平、环境资源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梯级差异,为区域环境合作注入了持久动力。与中国其他区域相比,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合作具有基础坚实、机制务实、领域广泛、进展顺利等特色。然而,合作的深化也将面临着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环境目标的差异、制度的冲突等方面的挑战。在未来的合作中,应借鉴国际环境合作和推广粵港环境合作的有益经验,循序渐进、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深度,进行制度的创新,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泛珠三角区域 环境合作 制度创新 环境保护法
钟卫红
汕头大学 法学院,广东 汕头 515063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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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