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水权及相关范畴研究

本文着眼于水权理论、立法以及实践中所涉及到的基本问题,从学理层面、立法层面以及实践层面对水权及其相关范畴展开研究,并通过案例分析,对现行的一些观点做出尝试性评介。我们认为,由于我国水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水权在我国目前的立法实践中应该是指取水权,它包括取得水体权、取水转让权以及受益权等权能。在水权转让中,转让人在享有取水权的前提下,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协议的形式有偿向受让人转让取水权,从而移转水资源利用的权利。

水资源管理 水权 水权转让 取水权 水权转让合

邢鸿飞 徐金海

河海大学 法律系,江苏 南京 210098

国内会议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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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