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部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法律对策
我国西部矿产资源及其丰富,其开发和利用对于我国西部乃至全国的经济都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然而西部地区天然脆弱的生态环境又使得西部矿产资源像块鸡肋,即不可舍弃又无法使用。本文认为只有用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手段才能有效的发挥出西部矿产资源的最大效用,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于建议。
中国西部 矿产资源 可持续利用 法律对策
陈豪俊 苏倪 李希昆
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4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