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东北老工业基地循环经济立法构想

东北老工业基地自史便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地,而中央的”振兴东北”战略正是对其地位的肯定。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是复兴东北的关键,亦是我国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基石。”循环经济,立法先行”,我国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刚刚起步,而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框架更是空白。基于此,本文从立法必要性、立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对制定《东北老工业基地循环经济促进法》提出构想。

东北老工业基地 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 立法构想

徐永慧

国内会议

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