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民事诉讼中的鉴定

根据有效证据实现对纠纷事实的责任认定和司法审判是民事诉讼的核心,亦是环境民事诉讼的核心。就证据形式而言,鉴定结论或者称为环境监测数据报告,在环境民事诉讼中得到了更为广泛而普遍地利用,对环境纠纷案件事实的确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着眼于美、日以及我国现行鉴定制度的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鉴定制度的几点思考,旨在对越来越凸现的我国环境民事诉讼中的程序化问题研究尽一点微薄之力。

环境民事诉讼 责任认定 司法审判

杨素娟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研究所 北京100088

国内会议

2001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