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设计的客观性

设计学是研究人为事物的科学,是针对特定目标即”事”之问题的求解活动,是运用分析、综合、归纳、推理等多种设计方法以及形象思维、抽象思维、逻辑思维等多种思维方式来创造”物”的科学行为,是一门寓现代方法论于其中,以理性的姿态和艺术的内涵来为”人”创造崭新的生存方式和文化观念的科学.设计学研究事与物、人与物、物与物的关系,但都离不开客观存在的”物”:设计必须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只有通过”物”这个载体才能将其意义传达给人,因而设计是客观的。设计的执行者是人,设计目的也是为了人,设计的评价还是人:因此,设计不可避免地具有强烈的主观性。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设计呢?设计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何者处于主要的地位呢?本文从设计的艺术特征、科技特征和经济特征等几个方面来分析设计的客观性和主观性。

设计学 客观性 艺术特征 科技特征 经济特征

胡飞 喻晓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湖北省武汉市,430070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会

武汉

中文

781-784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