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市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运作

近几年来,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予以高度重视,2006年国务院以450号令的形式颁布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从国家利益、国家意志的高度规范各级人民政府的防控责任和实施行为,”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也已下发全省,做为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防疫站,更要首当其冲、责无旁贷的履行好上级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坚守好动物防疫这块阵地,有效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重大动物疫病,为促进辖区内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做出努力。

动物疫情 应急预案 禽流感 口蹄疫 防疫站 养殖健康

李国江

黑龙江安达市畜牧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151400

国内会议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传染病学分会第十二次学术研讨会

江西井冈山

中文

1175-1177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