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常性损益、监管制度化与ST公司摘帽的市场反应
在中国证券市场的某些重要市场交易活动中(如再融资、撤销特别处理),监管者对盈余构成中的非经常性利得经历了一个从没有限制到作出限制的制度化过程.以往研究发现,监管标准的制度化对特定信息使用人(公司和监管者)的行为具有积极的约束作用。本文进一步考察了监管制度化对更广泛的信息使用人是否具有重要性。利用1999-2004年间中国证券市场ST公司摘帽的实验环境,我们发现,制度化之前市场能够对非经常性利得作出负面反应,但受到了不完备监管的扰动;监管制度化则降低了监管不完备对市场造成的干扰.给定监管在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客观存在性,监管制度化对更广泛的信息使用人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非经常性损益 监管制度化 市场反应 证券市场
孟焰 袁淳 吴溪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127-1140
2007-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