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数字版权管理互操作性的讨论

随着我国广播影视数字化的推进,广播影视内容的数字版权管理已经成为研究的焦点问题。为了保护内容提供者和内容发布者的权利,保护内容的合法消费,许多公司都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包括微软公司的Windows Media DRM,Real Networks的Helix,以及苹果公司的Fairplay等。但是由于这些方案之间不能实现互联互通,使得消费者不能方便灵活的消费内容。目前,一些开放的国际组织开始致力于数字版权管理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且制定了一些关于版权管理的标准规范,如MPEG IPMP、OMA DRM、DVB CPCM、Marlin、Coral、DMP以及China DRM等。这些标准均有涉及到数字版权管理的互操作性。在这篇文章中,我们首先介绍了目前在广播影视数字版权管理方面存在的互操作性问题以及实现互操作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后对比分析了几种已有标准中数字版权管理互操作性的实现方法;最后针对如何建立我国互操作的广播影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给出了我们的建议。

广播影视 数字版权管理 互操作性

王磊 谢锦辉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第十二届国际广播电视技术讨论会(ISBT 2007)

北京

中文

156-161

2007-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