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能源法稳定气候的潜在功能

能源法和环境法的统一对于人类社会实现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确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迄今为止,能源法关注的仍然是确保能源充足供应,而不是使能源效率最大化,也不是在所有使用者之间实现公平.因此,能源法并没有过多关注能源生产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如果能源法和环境法不能实现统一,则人类社会就不能实现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确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域统一。如果全球生态管理还有任何意义的话,那就在于能源流动的测算,还要包括不同领域和全球决策领域之间的智力能源流动。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

能源法 环境法 能源流动 可持续发展

Nicholas A.Robinson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

国内会议

亚太地区第二代环境法展望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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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8

200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