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基本法的创新
中国环境基本法的创新是可持续发展对中国环境法提出的重要命题.本文提出了完善中国环境基本法的七个目标领域,即环境保护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基本对策、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构、职能和协调)、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生态保护和监督管理和生态(系统和特殊区域)保护等,并阐述了中国环境基本法的创新意义和作用.
环境基本法 资源生态保护 监督管理 生态系统保护 生态特殊区域保护 可持续发展
杜群
100875,北京,北京师范大学资源科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158-161
2002-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