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环境权与物权的结合

环境权作为一项应有权利,已在许多国家被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下来,但多数是在宪法、环境法等公法中加以规范和调整,这虽然使环境权规范化和法定化,但并未使其真正从法定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要使环境权真正成为实有权利,还必须在私法领域加强对环境权的规范和保护,特别是加强环境权与物权的结合,从而增强公民保护其环境利益的主动性.

环境权 物权 相邻权 地役权 环境侵权 环境使用权

马东姣

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150040

国内会议

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

福州

中文

300-304

200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