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动物关系的法理学探讨
本文认为,人类与自然、人类与动物之间本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如果把这种关系割裂开来了,片面地固执于一端,必然要走向谬误。人类中心主义(这里是指反人类中心主义所指控的人类中心主义)片面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对立关系,反人类中心主义则是片面强调人类与自然的统一关系。人与动物的关系应该是:一方面,动物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一种资源,是人类必须而且应该加以利用的。动物不仅为人类提供了食物的来源、工业原料,还为人类提供了药物的来源,动物还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如科学技术中的仿生学的发展。另一方面,人类不得不承认野生动物具有不可忽视的生态作用.多种多样的物种是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是由于野生动物的这种生态功能对人类的作用,要求我们必须要保护野生动物,必须要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因此,就要制定完善的法律将人类的开发利用行为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和幅度之内,以确保生态平衡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持续利用.
人 动物 法理学探讨 生态平衡
杨源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工程学院,北京,100088
国内会议
福州
中文
218-224
200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