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公众在环境事务中获得信息、参与决策、诉诸司法的权利

公众在环境事务中有获得信息,参与决策,和诉诸司法的权利,是国际环境法和各国的国内环境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的重要内容.本文首先介绍了环境权与环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诉诸司法权的关系。其次论述了环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诉诸司法权的内涵和意义。最后提出逐步建立我国的环境”三权”制度,促进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建议。

公众 环境知情权 参与决策权 诉诸司法权 权利 环境权

那力

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

国内会议

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

福州

中文

178-182

200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