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再论环境污染侵权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项特殊归责原则,有其独特的、不可取代的价值和作用.我国法律虽然确立了这项归责原则,但是尚未完全设计出与该原则配套的制度,使得该归责原则在实际适用中矛盾丛生,逻辑混乱.所以,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应该重新认识和改善无过错责任原则及其相关制度.

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

李挚萍

中山大学法律学系,广州,510275

国内会议

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

福州

中文

147-154

200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