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权与环境行政权之互动关系研究

公民——国家是环境法的两大主体,环境权与环境行政权支撑起环境法的整个体系,两者存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密切关系,如何优化环境权与环境行政权之关系,对于促进环境法之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权 环境行政权 互动关系

葛枫

国家环保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430072

国内会议

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

福州

中文

68-72

200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