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环境权
权利作为法的真正出发点,在法的构成要素中占有重要地位.环境权作为权利的一种,是其他人权的基础和制约要素之一.但是就目前而言,它仍处于法定权利阶段,然而司法实践中大量实例存在要求把环境权作为法定权利,乃至实有权利.本文就环境权的一些基本理论加以浅述,并对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作以简单比较,以加深对其认识.
法定权利 环境权 生存权 发展权
齐可奎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省福州市,350002
国内会议
福州
中文
745-748
200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