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污染致害责任的归责基础

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环境侵权事件频繁发生,针对污染致害行为的特殊性适用适当的归责原则对于确定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方法和原则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仅就环境污染致害行为的可归责性,以及归责原则及其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旨在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解决环境污染致害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环境污染致害责任 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环境侵权

毕波

东北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哈尔滨市,150040

国内会议

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

福州

中文

605-608

200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