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评审国产特殊化妆品中的问题分析
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卫生评审制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初审,卫生部负责终审.评审通过的产品由卫生部发给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件,批件有效期四年.法规规定的特殊化妆品为九类:育发、染发、烫发、健美、美乳、除臭、脱毛、防晒、祛斑产品.关于特殊化妆品的评审工作,国家卫生部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申办程序,在申办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如:成份组方出现配伍禁忌、检验报告所检项目缺项错项、说明书包装中的不规范用语、产品名称不规范、评审时发生学术或技术性问题,需要企业核实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列举了问题的例子,并对各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发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对今后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从而使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特殊化妆品 卫生评审制度 成份组方 卫生监督
夏金旺 李玲 顾群 姜江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96-98
2002-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