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

解决环境问题,不应只是自己动手做点什么,更重要的是自己关注什么,自己对政府的行为应该如何评价,自己应如何反映自己的呼声.文章拟从公民参与权的理论基础,社会基础及保障机制三个方面谈公民环境参与权.

环境权 公民参与权 自由裁量权 保障机制

杨红

甘肃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2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西安

中文

329-331

2002-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