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改革
本文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从取保候审在实践中的适用效果来看,取保候审在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方面功能发挥十分有限。相反,由于法律对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规定的过于宽泛,加之保证金这种保证方式的普遍适用,取保候审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公安司法机关“创收”的一种手段,这一不可否认的动机导致了实践中取保候审不该适用而适用。
司法制度 取保候审 司法改革
樊崇义 史立梅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01-306
2003-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