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

房地产公证是公证实务中一项支柱性的业务,而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是房地产公证业务中能较好地形成稳定、持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业务项目.办好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对于拓展房地产公证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在该领域的预防、监督、规范、引导作用,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的房地产立法处于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而且城市土地管理和房屋管理是分别立法,市场管理主体有国土、规划、房产、建设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在司法实践中又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给公证人员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造成了种种不便,本文就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涉及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商品房预售合同 公证制度 法律问题

谢宁

广西省南宁市公证处

国内会议

2000年全国房地产公正业务研讨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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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67

2000-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