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房改房法律关系的特殊性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公证服务

由于房改房是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和居民获得自己住房产权的最广泛的途径,因此,这一特殊的产权形式又是一种普遍的存在.本文论述了认识其特殊性,并为这一特殊的产权形式提供相适应的公证服务,既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住房改革 福利分房 法律关系 公证服务

符品

贵州省贵阳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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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国房地产公正业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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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