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离婚过程中对子女的保护
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离婚子女人数也急剧增多了.在共同监护制度尚未推广的现实生活中,对子女来讲离婚意昧着要失去父亲、母亲中的一方。最近,甚至被父母双方遗弃的离婚子女也有所增加。 本文中首先了解在离婚过程中为保护其子女所规定的法规,有关决定监护人、扶养人的法规及探视权的效果等。其次,从子女福利的观点,重新审核现行法规中的间题并探讨其解决方案。
离婚案件 韩国 监护人
权贞姬 金燕玉
梨花女子大学法学科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52-170
200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