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韩国的性暴力及家庭暴力特别法的现状研究

1994年韩国制定了处罚性暴力犯罪和保护受害者等方面的法律,并于同年4月1日起施行.1997年又制定了处罚家庭暴力犯罪的特别法和防止家庭暴力和保护受害者的法律(以下称家庭暴力特别法),并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通常遭受过性暴力的被害者,担心公开自己的身份,因此常常隐瞒事件.家庭暴力也当作家族内部的私生活问题,或隐瞒或不予理睬.但随着国际上对日趋严重的性暴力及家庭暴力认识的提高,特别是由于受害者多数为妇女,所以在韩国女性团体和各政党积极推动下,制定了性暴力及家庭暴力特别法.

韩国 性暴力 家庭暴力

金淑子

韩国明知大学校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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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妇女发展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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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