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有住房出售公证过程中有关法律关系的思考与对策

本文论述了公证机关在办理住房出售公证过程中,针对特定条件下出现的购房人与出资入不一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办理以所有权约定为主要内容的公证,既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显示了公证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公有住房 出售公证 法律关系 住房改革

王金锁 赵宪章 赵民

山西省临汾地区公证处

国内会议

2000年全国房地产公正业务研讨会

上海

中文

75-78

2000-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