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信息披露程度与权益资本成本关系研究:以信息产业上市公司为例

本文以我国信息产业58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在考察其2000年年度报告的披露现状的基础上,采用实证方法对信息披露程度与权益资本成本之间关系进行检验.通过分析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各种信息类型及其对投资者的影响,我们提出以年度报告披露程度作为信息披露程度的代理变量,并设计出年报摘要评分标准细化表,把所有强制披露要求细化为73个项目,然后把样本公司的年报摘要与该评分表进行对比,得出样本公司的年报披露指数,该指数用来衡量信息披露程度的高低.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出样本公司的权益资本成本,并把该变量作为回归模型中的因变量.为了控制其他因素对因变量的影响,选择了两个控制变量:市盈率倒数和产权比率.然后进行线性回归. 在本文的最后部分,我们提出了三点政策建议:①加大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公司所披露信息的事前把关、事后检查的力度;②完善信息披露规则,监管部门应该减少可选择条款,完善强制项目的披露;③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程度 权益资本成本 信息产业 上市公司 年度报告 监督管理

戴德明 何广涛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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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385

2002-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