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与鼠疫实验室建设
目的: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制、科学、严谨、完全的防护理念,规范鼠疫实验室建设和活动。 方法:收集和对比国内外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方面的法规、标准、要求。 结果:实验室感染可发生在不同级别的实验室,甚至是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被分为4类(级);人类对实验室感染防范逐步趋于完善,对鼠疫实验室建设而言,根据实验室承担的任务性质,建立不同级别的鼠疫实验室较为适宜。 结论:口岸鼠疫检疫体现在疫情监测、病原体快速检测、正确判定染疫和快速应急反应上。口岸鼠疫实验室建设应定位在生物安全Ⅱ级以上,在周边国家鼠疫疫情频发、长期存在疫情并有传入风险的口岸建设鼠疫生物安全Ⅲ级实验室也是必要的。
国境检疫 鼠疫检测 生物安全 实验室建设
郝广福 斯勤夫 毛兰英 斯琴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呼和浩特,010020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135-141
2006-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