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适航标准的飞控系统设计要求分析
CCAR-25 部是针对运输类飞机制定的适航标准.此标准从总则、飞行、结构、设计与构造、动力装置、设备,以及使用限制和资料这七个分部对运输类飞机的适航性作了规定.其中,除E 分部(动力装置)外,各个分部中都或显或隐地反映出了对飞控系统的一些设计要求.本文主要针对CCAR-25 中与飞控系统有关的各条款进行说明分析,得出民用运输机飞控系统的基本设计要求.这些设计要求包括:操纵性和机动性要求、自动飞行控制功能要求,以及安全性相关要求.
适航标准 民用运输机 飞机控制系统
张翔伦 李哲
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飞控部,陕西西安,710065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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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676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