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浙江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本文探讨,1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内涵,2.国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3.浙江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4.浙江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问题。
农业植物 植物新品种 植物保护 人工培育 繁殖材料 植物新品种权
柴素君
浙江省农业厅,杭州,310020
国内会议
浙江温州
中文
229-232
200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