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社区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服务的补偿机制探索
社区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服务的界定不明确、价格体系不健全、补偿不足是当前社区卫生服务面临的共同问题,这将影响到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与巩固.在市政府、市三医办、市医保办、市卫生局和长宁区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2005年8月起,我们全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三医”联动综合改革,经过一年的改革实践,我区在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同时,在改革的进程中,我们也面临着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分类界定和补偿问题,究竟补什么?补多少?如何补?为更好地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适应长宁区社区卫生服务”三医联动”综合改革的需要,规范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的使用,在<关于上海市社区预防保健项目经费使用的指导意见>(沪卫疾控”2005”19号)的基础上,对我区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进行了探索.
社区公共卫生 预防保健 补偿机制
江萍 肖峰
长宁区卫生局,200050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13-114
2006-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