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马华文学作品编选独中<华文>课文的语言文字规范问题

本论文主要是以一个中学语文教材编审审稿改稿的视角,探讨马华文学作品编选马来西亚华文独立中学<华文>教科书课文的语言文字规范问题. 根据华语文教育教学的性质与特点,<华文>教科书具有双重功能.它在内容上包含社会生活所需的各种知识,利于对学生进行认知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文学教育等.在形式上体现了语言文字的运用规则,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可为学生打下一个正确的口语和书面言语应用的基础,有助于促进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 为了发挥这样的功能,<华文>教科书的选文,坚持”文质兼美,适合教学”的标准.具体来说,就是要求编选的课文思想内容健康,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标准,具有教育教学意义;也在技术层面上提出了”精选、节录、修改和改编”的处理方式. <华文>教科书选文的来源,除了中华文学经典名篇,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化著作,欧美名著译作之外,为反映本土人情风貌,联系学生生活实际,也编选一定数量的马华文学作品(每册书比例占10~20%). 马华文学作品课文涵盖二战前及二战后,以迄当代各时期作家作品,一般选自正式出版的作品大系、作家选集、各类文集、报章文艺副刊,少部分系作家自荐文稿.这些马华文学作品的写作原不是编选教材课文之用,作者也多未曾学习语言文字知识,作品编选课文,在个别地方自然会有不符合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需要作出改动. 本论文即以<华文>教科书课文编选过程中对马华文学作品课文进行修改为示例,反映马华文学作品编选<华文>教科书课文所存在的语言文字规范问题,说明语文教材编写要严格遵循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意义.

中学语文教学 教材语言 语言文字规范 文学作品

林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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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