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税费时代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本文在以往农地制度变迁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重新归纳了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领导与农户的效用目标及约束条件,对于更高效用目标的追求导致二者在农地市场中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作为代理人的村领导在体现农户集体意愿的决策集合中进行农地制度选择,最终形成的农地制度安排实现了农户集体意愿与村领导的动态利益均衡.
农地制度选择 效用目标 制度决策 利益均衡 农村土地制度 农村税费改革
王树春 马元
天津商学院经贸学院,天津,300134
国内会议
中国工业经济学会2006年年会暨“自主创新与创新政策”研讨会
天津
中文
353-360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