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产业政策浅析
所谓”产业”,本来意义是指国民经济的各种生产部门,有时也专指工业.后来随着”三次产业”的划分和第三产业的兴起,则推而广之,泛指各种制造提供物质产品、流通手段、服务劳动等等的企业或组织.”产业”这个概念是属居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与宏观经济的单位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它是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的集合,又是国民经济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的总和.信息技术产业又称信息产业,它是运用信息手段和技术,收集、整理、储存、传递信息情报,提供信息服务,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手段、信息技术等服务的产业.信息技术产业主要包括三个产业部门:信息处理和服务产业;信息处理设备行业和信息传递中介行业.信息产业又可分为一次信息产业和二次信息产业,前者包括:传统的传递信息情报的商品与服务手段,后者指为政府、企业及个人等内部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本文探讨,1 地理信息产品的特性,2 国际上研究和制订地理信息产业政策和法规的现状,3 对我国制订地理信息产业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地理信息 地理信息产业 产业政策 信息服务 信息处理
杜道生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430079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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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