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流域规划三个重要问题的探讨

本文对流域规划的立法、生态原则与管理三大问题,从新的规划理念与形势任务的需要出发,在借鉴国外规划编制、原则与管理的经验基础上,对我国流域规划作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并提出了对策.在规划编制方面,提出应进一步明确流域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流域管理机构对编审规划的职责、建立与完善编制规划的知情制度与听证制度;在规划原则方面,提出生态原则应是编制流域规划的重要原则之一,并从流域规划体系构成上提出了编制流域规划生态内容的原则要求;在规划管理方面,提出应强化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规划的管理与监督职责、建立流域规划管理协商机制、进一步划清规划管理的事权、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流域规划管理的五种基本制度.

流域规划 流域管理机构 生态

余富基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局,湖北武汉,430010

国内会议

第七届全国环境水力学学术研讨会

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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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344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