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资源流通平台之建构
长久以来生物资源被视为人类共同的资产,可自由流通且无偿取得.但随着生物科技之发展,在科技先进国家强力主张对生物技术给予专利的同时,生物资源丰富的国家也开始思考对生物资源主张所有权.因此,生物资源任由采集,并无限制地相互交换自由流通的情形,在很多国家已走入历史. 一九七○年代联合国农粮组织成立植物遗传资源委员会,以讨论国际植物遗传资源相关政策.在一九八三年其成员国为了合作保护遗传资源,共同为资源之永续发展努力,而达成共识主张所有遗传资源为人类共同资产,可无偿自由取得.然于一九八九年修改该共识,载明自由取得(free access)并非无偿取得(access for free).复于一九九一年进一步修正该共识,并为「国家对其植物遗传资源拥有主权…」之意见背书.该委员会对植物资源所有权之观点,由人类共同资产转为国家主权管辖,在短短不到十年间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本文主要介绍我国 生物资源流通平台之建构。
生物资源 生物资源流通平台 生物科技 知识产权保护
廖启成 陈玉芬
财团法人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 财团法人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生物资源保存及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85-87
2007-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