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VOC控制与农药科技创新思路的调整

经过十年准备,美国加州环保局提出了大量证据,并通过地方立法,于2005年10月起决定对进入加州的农药产品实施VOC市场准入,VOC含量超过20%的农药产品不得在加州销售和使用.所谓VOC,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成份.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举动在全球农药界引起了极大震动,各农药跨国公司在密切注意这一动向的同时,均适时对农药新品和剂型的开发方向进行调整.加州的这一法案,标志着政府对农药污染的监控范围由过去的水源、土壤、作物、生物等,开始扩大到对大气影响的监控.经过一年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对农药产品VOC的控制将成为今后各国政府对农药商品监控的一个新的方向和措施.引起农药商品VOC超标的因素较多,包括原药的品种、农药剂型和各种添加成份等.但对大部分农药品种而言,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农药剂型和相应添加成份的选择.本文通过对上述市场准入法案的介绍,结合当前农药的科技创新,对新农药创制、尤其是对主要农药剂型及添加成份进行逐个分析,提出了今后农药科技创新思路调整的一系列设想和建议,供农药生产和贸易企业及相关科研人员参考.

VOC控制 农药创新 农药剂型 添加成份

冷阳

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江苏省农药新剂型及新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通,226006

国内会议

第七届全国新农药创制学术交流会

杭州

中文

464-470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