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现行土地立法的价值选择

作为3大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资源不是一般资源,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土地资源的法制保护非同一般.我国又是人均耕地低于世界人均水平的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又大量需要土地.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来说,完善的法律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至关重要,对国家土地利用战略和经济发展战略比市场调节更具有不可比拟的作用.推进具体事项上制度构建,完善立法保障已是一件迫切的任务.通过有序规范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立法,依法保障和推进国家的整体发展渐成各方共识,为此需要从理念追求和制度构建的价值选择上做出探索,对我国的土地立法中贯彻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保护农民权益、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和建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立法 战略资源 国计民生 价值选择

忻梅 冯志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国内会议

2006全国地学哲学学术年会

北京

中文

227-236

2006-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