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上海郊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本文内容包括: 一、国家的有关土地流转的方针政策 我国支持和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土地使用权流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包括转让、转包、入股、互换等.在流转程序方面,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登记.通过招标、拍卖、协商等其他形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由合同约定. 二、上海郊区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三、比较成功的几个典型 四、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土地经营权 水利基础设施 上海
李珍明
上海市水利排灌管理处
国内会议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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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67
200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