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境质量倒推法促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但是2006年全国COD、二氧化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增长1.2%和1.8%.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实现”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笔者结合实际,提出以环境质量倒推法实现排污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供商榷.
境质量倒推法 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 环境保护
齐有主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054000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405-1409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