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体系的探讨

针对如何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难题,从建立环境污染刑事责任追究、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及环境污染民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体系方面进行探讨.

环境污染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尹常庆 尹常健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镇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镇江,212004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年年会

北京

中文

1690-1693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