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社会服务行业环评项目中开展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已由国家环保局于2006年2月14日颁布,该办法自2006年3月18日实施,该办法的实施使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有法可依,明确了公众参与在环评报告书中的地位和哪类项目必须做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以及参与方式等,为今后环评工作中在做公众参与时更加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各种情况,本论文以洗浴、歌厅、医院等环评为例,论述在社会服务业项目环评中如何开展公众参与.
服务业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
尹根成 盛志辉 郭洪光 乔冬云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敦化市环境保护局 吉林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828-1829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