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
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存在诸多问题,使公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本文基于对公众参与机制理论和现状的分析,提出在宪法、环境基本法及相关法律中设立公民环境权,环境信息公开机制,环境参与救济机制,NGO的制度及环境教育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 环境管理 环境权
邸永召
西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西安市,710063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416-1423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