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说”蚕种检疫”
根据2005年12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授权制定并于2006年7月1日施行的<蚕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保护和合理利用蚕遗传资源,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蚕品种选育者和蚕种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蚕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立法宗旨,特别强调了”蚕种检疫”.结合近年的工作实践,就”办法”提及的有关”蚕种检疫”话题,谈点看法和建议,仅供参考.
蚕种检疫 生产经营行为 蚕桑业
李掌林 潘丽芬 赵锦芝 张素芬
江苏省蚕种管理所
国内会议
福州
中文
16-23
200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