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蚕种管理办法》构建和谐江苏蚕种业
<中华人民共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法规的实施为我国,特别对重点蚕业大省--江苏的再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蚕遗传资源,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蚕种质量,维护蚕种生产、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江苏蚕种业的持续发展作了明确要求,必将涣发古老蚕业在现代化经济的高速发展中,承担社会发展与稳定的义务,夯实自身经济基础的勃勃生机.
《蚕种管理办法》 蚕种业 蚕种质量
张旭东
江苏省蚕种管理所,214151
国内会议
福州
中文
8-9
200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